高加索有纯种的吗?
种族的概念是与人之生物学方面的差异的理论紧密相联的。种族概念的提出首先是基于对包括肤色、发色、发质、面部特征,甚至于体味在内的各种可凭肉眼区别出来的体质特征的分析和归类。通常情况下,这一类特征的变异在不同的人群中往往有着较大的差异。如果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考察体质的差异,可以发现,某些体质特征往往是彼此关联在一起的,如深色的皮肤总是伴着黑而卷曲的头发。这样由一系列彼此关联的体质特征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形式,就是所谓的“体质”。例如“蒙人(oriental)”体质、“欧罗巴 (Europea)”体质和“尼格利陀(Negroid)”体质等。体质是构成种族的生物学方面的基本元素,但是一个“种族”又不等于一个特定的体质形式。种族概念从体质概念衍化而来,只是把体质形式加以数量上的扩充,也就是把几个甚至一系列的体质形式归于一处。种族的概念与体质的有别之处在于,种族这一概念除了指称生物学方面(或体质方面的)特征以外,还指称文化方面特征。例如,当我们说美国人时,就包含了两方面的意义。从生物学上讲,它指白、黑和黄人种的混合一族;从文化上讲,又指讲英语、具有美国式文化传统和风习的新民族。